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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妨宽容看待“慈善桌”

来源:东方今报作者:赵志疆时间:09-06-03 点击:

    吃饭也能行善?昨天,郑州一饭店“慈善宴”正式开桌,该桌消费者的饭钱,将捐给慈善机构,而且是消费者吃多少,饭店就捐多少。用“慈善桌”向慈善机构捐款,这种形式在全省尚属首次,全国也不多见。
    尽管形式新颖,“慈善桌”依旧不可避免地被很多人与“作秀”联系到一起。实际上,无论是从道德、法律抑或社会的层面来分析,我们评价某种行为是否行善的主要依据是,其行为本身是否有利于他人和社会。至于其人的真实用心,我们当然可以猜测或者讨论,但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,既对他人显得不公,同时也毫无必要。
    饭店此举的真实用意,旁人当然无从知晓,但可以看到的是,如果此举真的能够得以长期坚持,必然会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。仅就这一点来说,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值得鼓励的。退一步来说,即使饭店因此而赢得了掌声,也不妨看做是其应得的一种奖励——如果送上掌声就能引起更多“作秀式”的慈善,我想,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的市民一定会有更多。
    饭店推出“慈善桌”,未必真的是旨在引起公众注意进而招揽生意,而即使饭店真的有此打算,其实也无可厚非——行善之人,难道不应该得到一个好的回报吗?只要这样的回报合理而且合法,我们完全没必要过多地苛责,实际上,倡导“好人有好报”,也将在更大范围内引起更多人的效仿。在多数人还无法达到“忘我无私”的境界之时,退而求其次,鼓励 “付出总有回报”,难道不好吗?
    行文至此,不由得想起《战国策》所收录的一则典故:魏安厘王曾批评义士鲁仲连,说他“强作之,非自然”,言下之意是其义举并非发自内心,而有“作秀”的成分。对此,孔子的六世孙子顺则认为,“强作之,作之不止,则成君子”。显然,在子顺看来,即使是“作秀”,倘若“作之不止”一样能修成正果。同样的道理,对于遭受质疑的“慈善桌”显然也适用。
    具体到“慈善桌”这件事,真正值得关注的焦点不在于饭店此举是否“作秀”,而在于由此募集的善款是否物尽其用,以及这种做法本身究竟能够坚持多长时间?当然,实现这些的前提是,慈善机构应该予以严格的监控,而我们则有必要予以足够的宽容,以免“棒杀”其于襁褓之中。对于“慈善桌”,我们不妨平心静气宽容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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